时间:2021-12-01 点击: 次 来源:法讯网 作者:胡菁 - 小 + 大
山东振阳律师事务所解决交通事故纠纷
法讯网讯(通讯员 胡菁) 2021年10月15日,何垓村村民高某发生交通事故纠纷,山东振阳律师事务所任玉飞律师当天前往何垓村,了解事实经过。宁某驾驶小型客车,沿运河西路自西南向东北行驶至运河西路小国庄路口向东转弯时,与顺行骑电动自行车的高某相撞,致高某及电动自行车乘车人高一平受伤,两车损坏。随后,高某被送到阳谷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。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阳谷大队作出了第371521420190000816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认定宁福光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高某及高一平无责任。 任律师认真分析了这件案件,确立双方法律关系,明确了诉求,积极帮助高某获得其合理损失。 通过本案,律师在基层纠纷处理中,要树立正确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 |